校内各单位:
接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市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被推荐的外籍人士应符合以下要求:对华长期友好;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长期在我校工作或长期与我校开展交流合作;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与我开展务实合作并取得突出成绩,为推动上海对外交往、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作出突出贡献。同时,申请人应在沪(我校)工作满两年以上或与上海(我校)开展长期友好合作交流五年以上,并有突出贡献。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的《申请表》(word格式)
2、 申请人彩色近照电子版(不小于500KB,JPEG 格式)
3、 申请人护照首页扫描件
所报材料要客观公正,申请人的主要事迹应翔实可靠、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如需保密或本人不希望公开宣传,请在表中注明。申请表除领导签署外,其他内容一律打印。对于不规范的申请表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3 月 13日17:00前发送电子签报至国际处,在签报正文说明推荐理由,并将申报材料作为签报附件上载。
联系人:程晓红、龚练
联系电话:52127914、5213466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