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者:刘成飞发布时间:2022-11-30浏览次数:23


说明:申报前请仔细阅读学校通知及附件内容,注意填报规范,重要事项已用红字或加粗标出。请务必按学院邮件通知中时间安排报送材料。


各有关单位: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学科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根据通知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需要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将在各院系申报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申报。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按填表要求填写2022年新版《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

(二)各单位召开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学科排序推荐。

主要审查: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三)审核通过后,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均要,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成果材料提交至我处。


五、申报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院系+申报学科+姓名+教育部奖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

1.《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2.申报成果(统一用PDF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PDF格式)

(二)纸质版材料(按照申报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一本,一式三份,装入牛皮纸袋中,袋子上标注:华东师范大学+姓名+申报学科。著作成果、普及读物成果另放,在著作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华东师范大学+姓名+申报学科”。)

1.著作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 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原件1份。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2.论文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 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一式3份(校内评审都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正式上报教育部时,必须提供论文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

(3)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3.普及读物类、咨询服务报告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1份,咨询服务报告类一式3份(校内评审都用复印件)。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4)咨询报告类申报材料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根据通知要求,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六、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就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并按学科排序,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整理好全部申报材料,并以院系为单位,附《申报一览表》word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于为2022年12月22日下午16:00前报送文科院。电子版请以“第九届教育部报奖+院系”为邮件标题发送至邮箱:scguo@admin.ecnu.edu.cn;纸质版请报送至闵行校区行政楼1211办公室,中北纸质材料递交请联系负责人后递交。



文科院联系人:郭思晨54345126  吴文钰 54836258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答疑.doc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