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加强优秀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为出发点,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科学规范、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委员代表、教师代表组成。
组长:陈海涛
成员:季浏、黄岚兰、刘微娜、李浩、董翠香、杨剑、李琳
(二)成立推免工作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科研等水平较高的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对学术科研创新类素质加分项目进行审核鉴定。
组长:季浏
成员:陈海涛、刘微娜、董翠香、杨剑、李琳
三、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我院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根据综合排名择优遴选推免生:
拥护党的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出推免申请,但纳入素质扣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不纳入推免申请范围。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毕业本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毕业生。
属于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计划等序列录取的学生;若属于定向生,须在推免工作开始前提供允许就读研究生的公函。
学习成绩良好,平均绩点(GPA)不低于 2.2。
运动技术能力强,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本科在读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教练要求参加运动队的正常训练且表现良好,并代表学校(或经学校同意)在国家级及以上的正式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由各单项教练组讨论,总教练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推免程序。
必须是在训的优秀学生运动员,无重大伤病,今后还能继续参加国际或全国比赛,为学校、为国家争得荣誉。推荐免试研究生后,必须继续跟队训练(训练、比赛及表演中出现重大伤病的运动员除外,但需出具国家三甲医院证明,得到学院批准),需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保证其在读期间参加校队训练及相关比赛,遵守校队相关规章制度,正常完成学业,否则将不再享受优秀学生运动员直
升研究生的政策(由教练组申请,学院审核;情况属实,劝退或取消其研究生学籍)。
本科毕业后不直接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四、综合排名
(一)思想政治素质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予以审核把关,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
化计入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综合成绩
评分内容 | 总分 |
学业成绩 | |
本科三年所有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的平均成绩(含必修与选修), 只计算原始成绩,重修成绩不纳入计算范围:
| 上限30 分 |
计算公式: 学业成绩={[∑(百分制成绩*学分)-5*k1*学分-3*k2*学分-2*k3*学分 |
-1*k4*学分]/∑学分}*0.3 其中,k1=专业必修补考课程数;k2=公共必修补考课程数;k3=专业指定选修补考通过课程数;k4=专业任意选修和通识教育分布式课程不及格及补考通过课程数。 备注 1:如非百分制课程成绩为未通过,即为“F”,“∑学分”应含该课程学分;如非百分制课程成绩为通过,即为“P”,∑学分应扣除该课程学分。如果扣到了 0分以下,计为 0分; 备注 2:平均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 3:只计算原始成绩,重修成绩不纳入计算范围; 备注 4:本科三年所有学科的加权平均成绩。 备注 5:“优”按照 90分计算,“良”按照 80分计算,“中”按照 70 分计算,“差”按照 60 分计算,不及格按类扣分。 | |
竞赛成绩 | 此项目加分上限为70分 |
竞赛成绩计分办法 |
说明: 1.限学生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必须严格按照教练要求参加运动队正常的训练且表现良好,由教练员签字确认,需提供秩序册、成绩册、证书等)参加的纳入学院推免学科竞赛认定范围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级别的国际赛事(竞赛清单见附件)。 2.竞赛获奖进行累计加分,得分高名次列前者,上限为 70分。第一名70分;第二名 67分;第三名 64分,排名得分以 3分递减类推,61、58、55........ 3.竞赛获奖赋分由学院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经材料审核、答辩程序后签字确认有效。 | |
校级素质项目加分 | 由学 |
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本科阶段应征入伍,服 | 校下 |
役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由校 | 达相 |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素质加分,下达至相关 | 关学 |
单位,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 院,直 |
接计 | |
入综 | |
合成 | |
绩。 | |
素质扣分 | 直 接 |
受记过及以下处分扣 5 分/次,受记过以上处分扣 10 分/次。 | 计 入 |
综 合 | |
成绩。 |
最终综合成绩=学业成绩(上限 30分)+竞赛成绩(上限 70分)+校级素质类项目-素质扣分
注: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上述素质项目不纳入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入围推免拟推荐名额最后一名如有同分的情况,依据竞赛成绩进行排序。
五、实施流程
(一)欲申请免试直研的学生应在 9月 1日前,通过递交材料方式向辅导员反馈申请推免意向,预填《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免试直升2024年研究生推荐表》(学业成绩先不填)。
(二)9月上旬(预计),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通知,正式启动推免工作。申请的学生按以下要求,于 9月上旬(待定)将相应资料装入档案袋内交给辅导员,并标明档案袋内所含资料名目。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免试直升 2024年研究生推荐表》(一式两份)。
在校学业成绩单。
相应证明材料:素质类加分项目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本科教务员和辅导员组织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计算及复核。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就学术科研创新类素质加分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组织答辩程序及赋分,其他素质加分项目由推免工作小组统筹审核及赋分。学院做好素质类项目、综合成绩的计算和复核,交由推免工作小组审查后确定综合成绩。
(四)推免工作小组完成思政素质审查、综合成绩的排序与审查,经审议并报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确定拟推荐免试直研资格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含姓名、学号、专业、综合成绩、素质项目得分情形、综合排名等)。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学院于 9月中旬(预计)向学校正式提交推免申报。
(五)后续参照学校推免工作流程进行校内审核、公示及上报教育部推免名单工作。经学校公示上报推荐免试的学生,必须按教育部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受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并根据各录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要求进行后续录取流程。
(六)推荐资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学院签报教务处及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学校自推免工作完成之日起,不再向推免生提供用于境外留学的在读证明和就业协议。
(七)申报及截止时间以学校推免工作流程及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通知为准。
六、其他
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到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七、本办法自即日起实行。正式推免以当年 9月份教育部下达通知为准,如细则
与最新通知有冲突的,则以教育部和学校最新通知精神为准相应调整。
体育与健康学院对本细则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讨决定。如情况较为复杂,学院无法裁定的,由学院上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处。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