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系列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刘成飞发布时间:2025-04-18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好: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中国特色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战略部署,深入落实《华东师范大学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卓越学术行动计划2.0》,学校启动2025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系列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项目、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精品力作培育项目、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国际传播与发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立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瞄准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布局和建设一批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专项,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有效提升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支撑力、贡献力,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二、建设目标及申报要求

(一)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1.建设目标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学术带头人、青年拔尖人才贯通衔接的人才梯队,有力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为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华东师大智慧。

(2)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三年,要对标“国家队”建设目标,以事关党和国家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为研究领域,以基础性、前沿性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化服务国家战略能力;在相关学术领域形成显著优势与特色,产出一批立足实际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的标志性成果,形成在学术前沿占有一席之地并能发挥引领作用的研究群体;同时要在推进卓越育人,培育建设基地平台,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积极探索并逐渐完善跨学科交叉研究的新机制、新模式。

(3)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申报分为重点、青年两类。重点建设团队项目结项至少满足2项以下条件:

①团队负责人或成员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②团队负责人或成员新增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社重大攻关项目至少1项,或承担国家级项目不少于3项;

③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④产出创新团队合作的一系列有影响力的著作、高水平论文、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等。

青年培育团队可根据研究计划自行拟定预期成果,力争向重点建设团队的标准看齐。

2.申报要求

(1)创新团队应坚持学科交叉融合,主要依托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至少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原则上须为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在相关评价中处于前列的学校优势学科。优先支持学科前沿领域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引领发展的优秀创新团队。

(2)创新团队不设选题指南,可依据研究专长结合支持办法要求自主选定研究领域,自行拟定团队名称。

(3)创新团队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自主权,有较充足的经费保障,有较好的校内外合作资源,有顺畅的合作运行机制,团队首席专家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如果入选每学期需要组织一次高质量“文理跨学科系列论坛”。

(4)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职称,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能有效协同团队成员做好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在本领域和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重点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青年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创新团队具有相对集中的合作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核心成员应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8人,其中重点团队中45周岁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青年团队中40周岁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

(6)创新团队所在学部院系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创新团队实施细则,学部院系应将创新团队建设纳入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对团队成员给予相应政策倾斜。

(7)创新团队建设过程中,不得变更依托院系,不得擅自变更首席专家。因特殊需要改变团队名称、调整核心成员、变更研究规划等,须由团队书面申请,学院签报报文科院审批。

(8)重点建设团队资助额度每年不高于20万元;青年培育团队资助额度每年不高于10万元;批准总额度将根据专家评审等情况综合决定,经费按立项协议及考核鉴定情况分批次拨付,资助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精品力作培育项目

1.建设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资助我校教师和学部院系在重点领域有组织地开展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精品力作培育项目,开展具有学术积累价值的基础研究和具有重大理论或现实意义的应用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和贡献导向,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以及时代变迁、世界变化过程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推进以各学科、各领域标识性概念、原创性理论为主干的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2)项目重点资助由我校资深专家领衔,校内专任教师为团队成员,服务国家和地方战略需求,撰写的系列标志性、原创精品丛书,力争产出一系列大部头作品,强化成果的交流传播,结合研究进展召开系列精品力作专项发布会,打造华东师大卓越学术品牌。

(3)项目建设周期五年,项目结项的基本条件为参考专家评审意见完成高质量书稿并在学校指定出版社出版,连续申报优秀成果奖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结项的重点标准为产出具有标识性概念或原创理论、观点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原创学术精品著作。

2.申报要求

(1)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精品力作培育项目由教师确定学术专著选题申报,以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目标,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重大战略或学科前沿为导向,产出相关主题系列经典精品力作。

(2)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学术道德良好,有出色的前期研究成果。

(3)申请人须提交至少完成50%的书稿,原则上不受理已全部完成的学术著作申请(可以申报其他出版基金项目),个人文集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4)项目资助总额每本不高于10万元;批准总额将根据专家评审等情况综合决定,经费按立项协议及考核鉴定情况分批次拨付。

(三)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国际传播与发表项目

1.建设目标

(1)紧扣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使命,进一步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走出去”,系统推动中国故事和中国声音的全球化表达、区域化表达、分众化表达,增强国际传播的亲和力和实效性。

(2)项目重点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论文或译著,以外文形式在国际高水平期刊、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进一步扩大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鼓励国际学者和中国学者合作研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讲座论坛,深化中外学术交流和对话,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向世界讲好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故事。

(3)项目建设周期三年,项目结项的基本条件为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以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SSCI或A&HCI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者项目负责人完成学术专著翻译(完整书稿),并与国际知名出版社正式签订出版合同。项目结项的重点标准为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中国学术国际传播模式,显著提升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建立学术价值、社会影响与国际传播力并重的评价体系。

2.申报要求

(1)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国际传播与发表项目申报分为论文类、外译类两类,论文类为发表高水平国际学术论文,外译类为翻译出版重要学术专著外文版。主要资助领域包括: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优秀成果;研究当代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优秀成果;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华文明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理念,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创新发展中国理论和学术范式,反映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和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优秀成果;研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重要理念和倡议,以及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国际合作能力,原则上应有境外合作研究者参与。

(3)论文类项目主要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4)已获得学校其他国际合作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

(5)申报外译类项目者须提交已出版的本人的(或者本校知名学者的)中文版学术专著,以及海外出版意向。

(6)论文类项目资助总额不高于4万元;外译类项目资助总额不高于10万元;批准总额将根据专家评审等情况综合决定,经费按立项协议及考核鉴定情况分批次拨付。

三、注意事项

(一)以上项目均面向全校相关学科教师。全职博士后或专职科研人员在聘期内能完成项目研究者也可以申报。各类申报选题应符合本院系和学校学科建设方向或聚焦学术前沿、重大战略问题等。

(二)每人限报一项。正在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不包括青年高层次引进人才项目)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相关项目结项记录不良者不能申报。不能以已立项的其他课题中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项目。受本项目立项资助后,不能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其他校内课题。

(三)为加强科研育人,所有申请资助项目鼓励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参与。

(四)文科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立项;立项项目纳入项目库,根据经费情况、项目研究周期、完成程度等分批次下拨经费。

(五)项目批准后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合同期内调离学校且尚未结项的将终止合同。若发生经费使用违规、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的将终止合同并有权追回所拨全部经费;5年内负责人不得申报文科院相关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应提交纸质版申请书(本人和成员签字)和附件材料1份,以及电子版至本院系科研秘书处。经院系审核签章后,科研秘书于4月27日(下周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以及院系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文科院。

(二)申报创新团队,所在学部(院系)须推优申报,一般每个院系推荐不多于1个,超过1个的应在申报一览表中标明排序后上报。

(三)文科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申请材料,取消申报资格。

(四)文科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提出拟资助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程序报批后正式公布。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精品力作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国际传播与发表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 体育与健康学院申报汇总表.xlsx